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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生活已经逐步实行,自从共享单车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经历几个年头虽然没有消迹但相信大家一定都发现了,车辆一直不停的在变,不知道什么时候,固定的共享单车点的单车已经不知道换了几批。谁能想到,换了一批又一批的车辆其实都不属于一个公司,实际其实共享单车的市场竞争火热,从ofo到摩拜再到哈罗、哈啰。都是所属不同企业。
近期,已经在市场中站稳脚跟但是出现商标危机的“哈啰”单车,隶属于上海钧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最早申请该商标的时间是2016年,但是早在2014年的时候,一家哈罗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就已经注册了相关商标并在之后的一段时间注册成功。
虽然上海哈啰注册的是哈啰的商标,而北京哈罗注册的是哈罗的商标,但是因为在字音以及结构上都极度相似,而两家企业注册的商标时间又整整相差两年,所以上海哈啰在这方面完全没有占据任何优势,最终经过法院的审理也只能无奈改名。但是北京哈罗似乎也知道关于相似商标就不能注册的原则,所以在相关商标上都注册了一遍,经过无数遍的改名,上海哈啰以“哈啰出行”重新出发。
这方面该如何讲述呢?看上去简单的解释就是上海哈啰商标侵权北京哈罗,但是因为之前上海哈啰如果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而北京哈罗在已经知道的情况下,这就是商标抢注了。无论怎样,依据商标申请在先原则,终究还是上海哈啰失去优势的,改名也是势在必行。
这就告诉我们商标注册申请在企业还未开始在市场大方向经营时就应该先行注册,如果有能力的还可以对商标的联合商标进行注册,保护自己的商标不会存在相似商标以免日后出现商标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