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品牌,你须知道的小知识!

点击:906 日期:2020-05-15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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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和“移转”都能引起商标权主体的变化,虽说只有表面的一字之差,但两者内涵大不相同。

  “转让”通俗点说就是商标从一个主体转到另一个主体名下,双方当事人积极配合共同向主管部门办理转让手续,经核准后商标权由受让人享有。它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发生的积极结果,办理手续便捷。

商标移转让

  商标“移转”通常是因为客观事由的发生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因为原商标权人没了(企业破产或注销、自然人死亡等),所以它的程序繁琐、复杂,除了要提交商标“转让”所要求的文件外,还要视具体情况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比如,企业一般注销程序办理“移转”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清算组同意转让的书面文件、证明清算组合法成立的文件即登记机关处级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

东莞商标转让

  虽说办理“移转”手续是客观事由决定的,但确实有些客观的发生还是可以主观控制的,比如主动注销公司执照前,一定记得要检查并安顿好旗下的商标,尽量避免因考虑不周全而被迫走上“移转”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