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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撤三?
“商标撤三”是指撤销已注册商标的处理程序。如果某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且没有正当理由,其他人可以依法申请撤销该商标。换句话说,若一个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且没有正当理由,便有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一旦商标撤三成功,原商标权利人将失去该商标的专有权,不能再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1. 撤三申请人提交申请
撤三申请人需要向商标局提交《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况。
2. 商标局受理
商标局受理申请后,会向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该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3. 注册人提交使用证据
商标注册人需要向商标局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注册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商标注册人承担。
4. 商标局审查认定并发布决定书
商标局收到使用证据材料后,会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如果证据证明商标在指定三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商标局将下发决定书,确认商标继续有效。否则,将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如果委托了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局会将决定书邮寄给该代理机构,再由代理机构转交商标注册人。
5. 有异议可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如果对商标局的撤销决定或维持决定不服,注册人或撤销申请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最终裁决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需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何证明对方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商标?
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责任在于商标所有人证明其商标在被申请撤销的三年内进行了实际使用。
商标撤三的费用
商标撤三的官费(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为450元。代理机构的收费则因难易程度和服务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代理费用通常包含前期市场调查、代理提交、复审材料准备和流程跟进等服务。前期市场调查和复审材料准备是决定收费差异的主要因素。这些环节需要专业人员分析、撰写材料和进行专业判断,因此收费会因商标撤三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