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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提出时间:
商标注册申请通过初步审查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是在异议期中,在这三个月内被他人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程序就会被启动。该商标就成为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仍会被无效(注:为了按时出版"商标公告书",《商标注册公告》往往会在异议期限满前几天排好印刷版,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截止的前几天甚至是结束那天提出的,加上邮寄所需的途中时间,就会出现既被提异议又被"注册公告"的情况)。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商标异议的合法权益:
商标局的实质审查工作,难以甄别出申请注册商标损害他人除商标权而外的其他在先权利和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他人使用在先并具有知名度商标等情形。同时,对于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以及审查准则的实施存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状况,在先商标权人也可能认为初步审定的商标侵犯了其权利。通过异议程序,在先权利人以及在先商标使用人可以陈述自己反对被异议商标获准注册的事实与理由,阻止存在瑕疵的商标被核准注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法律也赋予了被异议人进行答辩的权利,被异议人通过答辩也可以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商标公告是相关部门关于商标的一系操作之后,发布的公告性的文件。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商标公告进入初审公告后的三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国熙商标注册公司的顾问,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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