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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续展,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改注册商标。那么东莞商标注册有效期到期后如何办理?
什么是商标续展?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依法办理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东莞商标注册有效期到期后如何办理?
1、准备申请书件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盖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商标代理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和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在续展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改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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