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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商标申请人想要我们整理出一份丹麦商标注册流程,那东莞商标注册公司就来简单讲讲丹麦商标注册流程。丹麦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北约创始国和欧盟成员国之一。拥有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经济高度发达。
商标申请人可以向丹麦专利商标局提出商标申请的要求,在丹麦商标可包含任何能将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的符号,丹麦商标可分为普通商标、担保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根据丹麦《商标法》,注册申请商标的所有人应自注册程序完成之日起5年内在其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真正使用该商标。
注册丹麦商标的途径: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进行国际注册指定丹麦为生效国、向欧盟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欧盟商标指定丹麦为生效国、向丹麦专利商标局直接申请注册丹麦商标。
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应对标志进行检索,以避免申请的标志与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类别中的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
丹麦商标注册申请可通过在线系统提交,将商标申请文件提交至丹麦专利商标局,商标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后,丹麦专利商标局会审查申请是否满足确定申请日的要求、是否提交了商标注册请求、是否提供了申请人或单位的信息和地址、标志的复制件以及商品和或服务的清单等信息。
如果丹麦专利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应全部或部分予以驳回,将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并进行修改和补正,并提出复审的要求。通过审查的商标文件进入到商标公告期,并公开该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被公开后的2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向丹麦专利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并和商标申请人进行异议裁定。
经过异议裁定的商标文件或者在公告期内没有异议的商标文件并且符合《商标法》的所有要求,丹麦专利商标局会对商标进行注册和公布。
丹麦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算起,到期允许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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