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顾问人工查询,结果分析更精准!
  1. 商标名称:
  2. 联系电话:
  3. 联  系  人:
  4. 验  证  码: 

欢迎光临东莞市国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官网!我们主营业务是商标代理,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商标答辩,商标注册包初审,版权登记,著作权加急,香港公司注册,香港公司对公账户开设等业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4000030340

国熙动态

当前位置:国熙知识产权 > 新闻中心 > 国熙动态

民法关于商标侵权的规定有哪些

点击:382 日期:2022-07-12 选择字号:
分享到:
民法关于商标侵权的规定有哪些

>内容太多不想看?拨打400-003-0340免费咨询

一、民法关于商标侵权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商标侵权

二、商标侵权如何办理

  商标如果被他人侵犯了,此时可以通过行政方法来维权,即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的诉讼流程如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纳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证据交换。

  5、开庭审理。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定或者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 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商标侵权的受害人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相关的行政处罚,有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办理,也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赔偿自身的实际损失,递交这类案件证据有利于办案机关的调查。

评论信息

暂无留言!
发表评论
姓名:
内容:
验证码: 点击换一个 看不清?

1.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不发表攻击性言论。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3.产品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4.不支持HTML代码且留言要通过审核后才会显示,请勿恶意留言。

联系我们